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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上限怎么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6:15    

关于事假的上限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国家层面规定

国家规定事假不能超过20天。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用人单位层面规定

事假每次一般不能超过十五天,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除外。如果职工一次请事假达到十五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有带薪年假。

一年事假不能超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请事假一般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不超过15天,这一规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而非法律明文规定。

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综合规定

员工请事假最多不能超20天。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建议

用人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事假的具体天数和累计天数上限应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以便员工了解并遵守。

协商一致:对于特殊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确定事假天数,但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明确工资计发:对于请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员工,用人单位应明确工资计发方式,如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员工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管理需要,确保事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