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有薪假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家规定的有薪假包括以下几类: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全年共104天。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婚假
具体天数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异,但通常为3天。
产假
女性职工的产假通常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后休假83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增加产假30天。
护理假
配偶生育,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某些情况下,如职工父亲年满60周岁,可给予护理假10天。
哺乳假
婴儿满1周岁内,给予女职工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
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婴儿满1周岁6个月。
其他假期
事假: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一般无薪。
病假:根据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可享有不同天数的病假,期间工资按比例支付。
探亲假:具体天数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异,通常为20天。
社会活动假:具体天数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异。
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天数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异。
这些假期均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应依法执行。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假期,以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