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怎么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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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00:30:18
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填写要求如下:
纳税人自行开具
货物运输服务: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内容多时可另附清单。
销售不动产: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提供建筑服务: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出租不动产: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税务机关代开
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注意事项:
发票备注栏信息是业务凭证的一部分,可以作为报销凭据。
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的发票可能被视为不合规,无法作为抵扣凭证。
请根据您的具体业务类型和开具发票的方式(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按照上述要求填写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