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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申报怎么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5:35    

出口申报通常需要填写以下关键信息:

出口口岸:

货物实际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经营单位:

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指运港(站):

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或城市的全称。

合同(协议)号:

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贸易方式:

如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等。

运抵国(地):

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消费国别:

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

收货单位:

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

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

装货单或运单号:

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收结汇方式:

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起运地点:

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海关统计商品编号:

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货名、规格及货号:

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

标记唛码:

货物的标记唛码。

件数及包装种类:

货物的总件数及包装种类。

数量:

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

毛量:

货物的全部重量。

净重:

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成交价格:

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

集装箱号:

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随附单据:

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申报单位:

报关单位的全称、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

申报日期:

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海关规定。填写时,可以参考“中国海关进出口贸易报关单填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