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申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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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6:15:35
出口申报通常需要填写以下关键信息:
出口口岸:
货物实际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经营单位:
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指运港(站):
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或城市的全称。
合同(协议)号:
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贸易方式:
如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等。
运抵国(地):
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消费国别:
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
收货单位:
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
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
装货单或运单号:
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收结汇方式:
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起运地点:
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海关统计商品编号:
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货名、规格及货号:
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
标记唛码:
货物的标记唛码。
件数及包装种类:
货物的总件数及包装种类。
数量:
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
毛量:
货物的全部重量。
净重:
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成交价格:
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
集装箱号:
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随附单据:
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申报单位:
报关单位的全称、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
申报日期:
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海关规定。填写时,可以参考“中国海关进出口贸易报关单填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