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地方政府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中新经纬4月11日电 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政策,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坚守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等 时间:2025-04-11 2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