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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出走百年之后,仍然走不出渴望“被爱”的执念 | 重返五四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4 16:43:00    

女学生,即“有教养的少女”,是一个现代社会以前并不存在的群体。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标榜“将人生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青年群体形象日渐清晰。包括女子教育在内的社会潮流,让中国不少年轻女性获得了走出“父家”的机会。女子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女性从“女儿”到“人妇”的生存模式。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对于未来究竟是怎样思考的?“青年”这个概念,能够摆脱性别规范角色的制约吗?

日本学者滨田麻矢通过考察20世纪小说中描摹的中国少女群像,试图让“少女们的中国”这一长期被“少年中国”阴影所遮蔽的文学叙事模式浮出水面。回看这段文学史我们会发现,所谓的女性成长小说往往并不像男性成长小说一样描写“向上发展”的模式,而是表现出女性根据社会的要求“向下低垂”的过程。在彼时(男)青年们被鼓励面向世界计划自己的事业、为促进国民国家发展而竞相奔走时,(女)青年们则被要求承担起治愈、鼓励他们高效战斗的这一社会新角色。

对第一批接受高等教育的这群女学生来说,五四新思想与自由恋爱几乎同义。经过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不少女学生大多如《伤逝》中的子君一般,渐渐拥有了“我是我自己的”这种观念,并带着这一决心踏入一场恋爱冒险。然而,“自己选择”恋爱/结婚对象的过程,其实也是“被选择”的过程。当恋人背叛自己又或爱情枯萎之时,女主人公们只能承担起“选择这种命运的正是我自己”的苦涩责任。从这个角度而言,与其说她们“自己选择了爱情”,毋宁说“陷入了必须选择爱情”的状态中。这类故事在五四以来猛增,却始终没有引起多少关注。时至今日,对于成年女性来说,“栖身之所”早已不再限于“夫家”,更轻快的姐妹情谊故事正在涌现,更多女性也正在探索以自身为中心的新的人生叙事。

下文经出版社授权,摘编自《少女中国:“女学生”的一百年》终章“以爱情的名义——20世纪华语文学中的少女形象”。篇幅有限,较原文有较大幅度删减,小标题为编者所加,非原文所有。

《少女中国:“女学生”的一百年》,[日]滨田麻矢 著,高尚 / 乔亚宁 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25年4月版。

撰文 | [日]滨田麻矢

译者 | 高尚 / 乔亚宁

自我决定的两难

“你要我怎么样呢?”

先从张爱玲说起吧。

太平洋战争结束前夕,连载于日据时期上海《杂志》的《创世纪》是一篇没写完就被放弃的中篇小说。故事最初的舞台是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由于家道中落,女主人公匡滢珠只好放弃学业,在犹太人经营的药房工作。她被药房的常客,即一个颇有声望的商人毛耀球所追求。后来滢珠在到访他家时,发现他和其他女人也有关系。原本就谈不上喜欢他的滢珠,凛然地从他的屋子里跑出来,在暴雨中回家时却不由得陷入茫然自失的状态。滢珠的祖母戚紫薇不明所以,只见被雨淋湿的孙女因擦脸而不经意间将口红晕开,染红了下半边脸,便训斥了她。不明白祖母训斥意图的滢珠,对“被训斥”这件事产生了激烈的反应:

这样也不对,那样也不对;书也不给她念完,闲在家里又是她的不是,出去做事又要说,有了朋友又要说,朋友不正当,她正当,凛然地和他绝交,还要怎么样呢?她叫了起来:“你要我怎么样呢?你要我怎么样呢?”一面说,一面顿脚。她祖母她母亲一时都愣住了,反倒呵叱不出。

从小说的开头部分,祖母和孙女就意见相左,她们的对话几乎没有接点。但就在这时,祖母紫薇对滢珠莫名地发火“无缘无故地却是很震动”,于是故事的车轮开始掉转方向。她感慨于“这一代的女孩子使用了她们的美丽——过一日,算一日”。接着的后半部分笔锋一转,回溯到晚清紫薇自身“白白使用了她的美丽”的时代,讲述了紫薇父亲突然给她结亲那天的故事:

相府千金是不作兴有那些小家气的娇羞的,因此她只是很落寞,不闻不问。其实也用不着装,天生的她越是有一点激动,越是一片白茫茫,从太阳穴,从鼻梁以上——简直是顶着一块空白走来走去。

那时的紫薇应该从没想过“自己想怎么样”,因为“她这世界里的事向来是自管自发生的,她一直到老也没有表示意见的习惯”。祖母和孙女都“白白使用了她们的美丽”,但不同的是对紫薇来说人生中的大事都是“自管自发生的”,而滢珠还有选择“怎样活”的余地。不过这个“余地”真的让她幸福了吗?

张爱玲手绘的少女像。

从紫薇回顾清末的包办婚姻,到滢珠遭遇的40年代的自由恋爱,这与至今所述的少女叙事的变迁过程是重合的。就像反复强调的那样,她们的历险记可以说是以自由恋爱/结婚为中心的女性版的成长小说。经过五四新思想的洗礼,少女们认为自己的人生可以而且应该由自己做主。

自己做主被视为极可贵的,然而自己做主的恋爱/结婚也伴随着沉重的自我责任问题。况且,因为这个自我决定权非常脆弱,所以时常会引发“你要我怎么样呢”的悲鸣。她们的决定面临什么样的压力,又是如何被诱导的呢?而施加压力、诱导她们的又是谁呢?下文关注对女性的自我决定产生了极大影响的现代女子教育,并梳理小说中女学生形象的重要作用。女学生自己做主的故事,是中国少女成长小说的核心。

女子教育培养的,

是“被爱的”少女

柄谷行人(1941— )指出了日本近代文学发端于“女学生”这一存在所带来的冲击。二叶亭四迷(1864—1909年)和山田美妙(1868—1910年)都对“异性竟然有了知性,换言之,她们变为‘为己存有’了”这件事感到困惑,他们的文学活动也由此而起。

“为己存有”的女学生是什么呢?本节将借鉴日本文学中女学生表象研究的几个可供参照的观点,来思考中国的女学生形象。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女学生是脱离了过去人们所认知的女性生存方式的存在。本田和子指出,明治时期以后的女学生远远超越了作为单纯的“性别为女的学生”的存在。在前近代的日本,到了一定年龄的少女们只能直接从“女儿”成为“人妇”。女子学校这一新制度的出现,打破了少女们从“女儿”到嫁为“人妇”这一既定的人生旅程。虽然前提是成为贤妻良母,但“女学生成了与具体的未来相隔,游离于幼女与人妻之间的存在”。无关乎为政者的目的,在教育场所接触到新思想的少女们,开始成为“为己存有”,即“自己决定自己生存方式的存在”。

据久米依子所论,在大正时代的少女小说里广泛存在的“S”(sister的缩写)描绘了少女之间的友谊,并受到读者欢迎。例如,吉屋信子(1896—1973年)因在小说中描写了少女之间缠绵的情感交流,而拥有众多狂热的读者。吉屋在写作时并没有主张脱离主流的性别规范意识,而是把自己描写的少女之间的情谊置于“第二恋爱”的位置,这一点十分耐人寻味。她将第二恋爱视为第一恋爱的准备阶段。或许正是出于这种“安全”的主张,吉屋小说得到了文坛以及社会的认可。不可忽视的是,随着她们“浪漫的情谊”获得少女读者的广泛支持,尤其是通过少女杂志投稿栏的交流,浪漫的少女共同体这一概念被逐渐内化。从女子学校毕业后,少女们也就告别了这种“浪漫的的友情”,被强制归顺于社会规范。

最后,对女学生来说,人生中的自我决定基本等同于对“自由恋爱”以及结婚的态度。可以(并且应该)践行自由恋爱这种思潮,使得少女们被卷入新的残酷竞争中。当男女之间的自由交际在小心翼翼中开始时,少女们面临的现实是,能否遇到理想的恋爱对象并不取决于她的学识或思想,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她的女性魅力。

对于经历了旧式婚姻的男性知识分子来说,为己存有、有自己的话语和理想的“新女性”的确是充满着魅力和神秘感的。不过若是她的容貌不够理想,哪怕有再多的知识,再高的教养,恐怕非但不能算美德,反而还会衬托出她的缺点。不安分守己的姑娘向来是要受到惩罚的。努力取得知识/学识需在适当的范围内,提起笔来做文章也不得脱离异性恋的规范。就像张爱玲《小团圆》中的叙述,女子教育培养的往往是“被爱的少女”,不是独立的异类女性。

《小团圆》,张爱玲 著,青马文化|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2019年3月版

另一方面,赤松香奈子在解读这类少女小说时,沿用了浪漫恋爱意识形态的概念。浪漫的小说和电影宣扬自由恋爱/结婚,被其煽动的少女们便以为自己的恋爱是“命中注定”而不容他人干涉的,必须克服一切障碍去追求的神圣存在。因此,当她们所企求的恋爱或结婚遭遇失败时,和前近代的女性相比,挫折感也更加沉重。不遵从或是无法遵从浪漫恋爱意识形态的女性,作为被嘲笑或自嘲的对象,迄今还是非主流的存在。

“我是我自己的?”

五四以来男作家笔下的恋爱

那么,中国的女学生也是“为己存有”的先驱吗?女子教育和宣扬自由恋爱又有怎样的关系呢?

在陈衡哲自传里,介绍了清朝末期热切希望在学校学习的女儿与强制她结婚的父亲的一场意味深长的冲突。当女儿拒绝父亲提出的婚事时,父亲对她不想结婚这个选择尚能接受,只说“我可不想看见我的女儿像街头的下贱女人一样自己选丈夫”。对此女儿马上回答“我永远不结婚”。从此处或许可以发现,她的选择与前近代中国发誓终身不婚的“自梳女”的相通之处。换言之,在前近代, “一辈子拒绝异性恋爱及结婚”比“自己选丈夫”更为人所接受,女性可以选择的只能到“不结婚”为止。自由恋爱和自由结婚只能是“下贱女人干的事情”。

那么,民国以后如何呢?陈衡哲美国留学时代的友人胡适在“五四运动前创作的剧本《终身大事》里,正面塑造了选择自己所爱的男性,离开家庭的新女性田亚梅这一形象。但在学生剧团里却完全找不到想出演这个角色的人,因为大家都怕“站在这样不道德的舞台上有损自己的名声”。

除此之外,在本书中反复提到的鲁迅作品《伤逝》里,描写了像亚梅这样选择自由恋爱的新女性离家出走后的结局。女主人公子君在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神圣的宣言后,选择了自己所爱的男性——故事的叙述者涓生——开启了同居生活。随之关于恋爱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激烈的变化。民国初期,中国女性自己决定恋爱对象这件事被蔑视为最下贱的行为。正因为如此,子君的“我是我自己的”这一宣言是划时代的,但其后当爱情消逝被恋人抛弃时,她就必须自己承担选错了恋爱对象的责任,完全被切断了与社会的联系。

电影《伤逝》(1981)画面。

《伤逝》出版三年后,叶绍钧创作了《倪焕之》。小说中被主人公倪焕之追求的女学生回避自己做决定。这虽说是从高唱自己做主的子君以来的一种退步,但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以便她能在自由恋爱/结婚这样极不稳定的男女关系中免于付出自己的一切。

当然,“爱”并不仅仅停留在精神层面上。茅盾的初期作品《幻灭》里的女主人公“静”名如其人,性格极其文静。但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内在隐藏着对肉体的欲望。“当换衣时,她看着自己的丰满的处女身,不觉低低叹了一声。”她和自己并非特别喜欢的同学抱素发生关系,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顺从自己觉醒的欲望。露水情缘般的关系发生后,她冷静地想:

完全是被动么?静凭良心说:“不是的。”……但一大半还是由于本能的驱使,和好奇心的催迫。因为自觉并非被动,这位骄狷的小姐虽然不愿人家知道此事,而主观上倒也心安理得。

对于茅盾笔下的摩登女郎“静”来说,“我是我自己的”已是不言自明的。不单是精神恋爱,若是自己做主则与异性发生肉体关系“也心安理得”。在辛亥革命爆发十六年后,即“五四运动”发生不足十年之时,女主人公在“爱/性”问题上的自我决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必须选择爱情”?

新女性作家笔下的女性之爱

以上概观了从胡适到茅盾,即五四时期以来的男性作家的作品。那么,女性作家又如何呢?新女性作家描写的女主人公之爱,如果是“主体决定的而非被强逼的”,那么结果会是“心安理得”的吗?

美国的女性主义学者卡罗琳·海尔布伦曾对女性书写传记的行为提出以下问题:“成为或成不了性欲的对象,这个过程在女人的一生中到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呢?她该如何面对女性的价值是靠男性怎样评价自己的魅力来决定这个事实呢?”这种意识不仅反映在自传里,也反映在女性作家描写的恋爱小说里。“自己选择”恋爱/结婚对象的过程,当然也是“被选择”的过程。在以陈衡哲为原型的女儿对父亲说出“我一辈子不会选择丈夫,一辈子都要一个人过”的晚清,至少良家女子对“女性的价值要靠男性在多大程度上认可自身的魅力来决定的”这个事实是漠不关心的。婚事是通过家长“自管自发生”的事情,她也无法参与这个“成为或成不了性欲的对象”的过程。

观察其后的变化就会发现,中国的女性作家直到很晚才注意到“成不了性欲的对象”的恋爱经验。

冯沅君在《旅行》中很骄傲地描写了自主选择所爱对象的女主人公“我”。叙述者“我”和“他”是“最高贵的人”,背负着“最崇高的灵魂的表现,同时也是纯洁爱情的表现”的爱的使命。“他”虽然已经有了家庭,但那结合并非出于自己而是父母之命,因此在“崇高的爱情”面前那是无效的。两人宣称他们除了法律和肉体关系,“相思相爱的程度超越了人类的一切关系”。《旅行》中的女主人公和茅盾《幻灭》中与非爱之人发生肉体关系的女主人公,当然有意识上的差别,不过在《旅行》中“成为或成不了性欲的对象”这种意识尚未出现。小说中完全没有描写“我”和“他”的容貌,这也是颇有兴味的。在《旅行》中,“爱”是少数人才能达到的精神上的最高境界,是没有“性欲的对象”这些杂念存在的余地的。

在《旅行》之前发表的,也是在本书中多次提及的庐隐《海滨故人》亦值得参考。北京女子学校的五个好友中,有的恋爱结婚了,有的和恋人分手遁入空门。无论如何,对她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和女性友人度过的有限的青春时光。换句话说,不管结婚是自由的还是强制的,女孩们一起度过的那种乐园生活一去不复返了。每逢友人结婚,她们便要掉眼泪,因为自己对即将开始的婚姻生活并不抱着一丝希望。庐隐可以称得上是上文所述的对“浪漫的女性友情”更为自觉的作家。

虽然这种女学生之间的亲密关系也见诸凌叔华、丁玲、张爱玲的笔端,但这似乎对男性作家来说只能是忌讳和轻蔑的对象。描写“成为性欲的对象的自己”的先驱,应属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患了肺病的女主人公莎菲,被相貌英俊的新加坡华裔精英凌吉士的风流举止所吸引。虽然明知他品行顽劣,却无法克制对他产生的欲望。最终莎菲认为“甚至于没有他,我就失掉一切生活意义了”,并接受他的吻。而后她发现自己并没有陶醉于接吻,从而确信自己战胜了肉欲。同时下定决心离开男人,拖着肺病的身体一个人死去。而就在《莎菲女士的日记》的前一年,茅盾在《幻灭》里塑造了一个和并不喜欢的男人发生关系而“心安理得”的女主人公。

《莎菲女士的日记》,丁玲 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4年9月版

不过,“崇高的爱情”(如《旅行》)和“错误的肉欲”(如《莎菲女士的日记》)之间还有无数色彩梯度,无法做到泾渭分明。沉樱(1907—1988 年)的《下雪》就是一篇从“爱”这个极其暧昧的词来讲述上述两个侧面的佳作。女主人公是一名不卖座的作家,与恋人私奔同居,和父母已经断绝往来很久了。数年后从娘家那里收到一封承认她的信,于是她决定回家过年。可是由于稿费迟迟不发,她凑不到回家的路费。为此她的男人在下雪天到处帮她筹钱,并把钱交给了她。没想到当她做出发准备之时,他突然反悔并试图不让她回去。最后她还是因为男人间接但固执的口吻放弃了回家,而男人则高高兴兴地准备过年。小说末尾,女主人公“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只是呆呆地看着脚下的床板”。

和男人私奔,放弃与父母的和解,选择和他一起过年,这无疑都是女主人公自己的选择。然而此处驱动故事进行的内在动力,已经不是冯沅君描写的崇高的爱情,也不是丁玲所描写的那种本能的欲望了。浮出表面的是当自由结婚不再作为下贱的行为被抨击以后所产生的问题。

此处令人想起许广平的回忆(虽然这并非小说)。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上学时,许广平与鲁迅恋爱,并抱有热切地成为教员的理想。由于受到想要稳定下来专心写作的鲁迅的反对,她只好放弃了在外工作的想法。此时,“家长是顽固的压迫者,恋人是共同追求理想的同志”这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已经消解。一起生活的恋人(丈夫)束缚着她,而选择和他一起生活的却又的确是她自己,并不能怪罪其他任何人。无论如何,当恋人背叛自己,爱情枯萎之时,女主人公们只能承担起“选择这种命运的正是我自己”的苦涩责任。

能够自己选择自己的爱情,对于中国少女来说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这在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中已经被反复强调。然而,在浪漫恋爱意识形态的外衣下,她们与其说是“自己选择了爱情”,毋宁说是“陷入了必须选择爱情的状态”,并“被剥夺了除伴侣以外的其他选择的权利”,这种故事逐渐增多却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正因为一边窥探着父母、恋人的脸色;一边坚持着“自己做主”的姿态,才会喊出“你要我怎么样呢”这种绝望之声吧。

女性成长小说的另一种可能

20世纪80年代,“爱情”这一主题再次出现在共和国的文学之中。

在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中,叙述者“我”从亡母遗物里发现的笔记本中,得知了她曾因一段不正当的“爱”而心碎的往事。母亲和“他”连手都没有牵过,但两人的牵绊却“简直不是爱,而是一种疾痛,或是比死亡更强大的一种力量”。“我”得出母亲发自内心真正爱过“他”,至死都没有半点遗憾的结论,发誓自己在找到“真实的爱情”之前绝对不会结婚。这种恋爱、结婚观似曾相识。即人们赋予精神恋爱至高无上的价值,认定没有爱情的婚姻不如终身不婚。长期遭到否定的自由恋爱终于得以复苏之时的文学,首先回归到了民国初期冯沅君在《旅行》中宣扬的精神恋爱上。

作为因“文革”而受到践踏的最崇高的感情,恋爱再次被发现时,首先要小心地和危险的性爱划分界限,并加以呵护。在张弦(1934—1997年)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里,女主人公荒妹的姐姐在特殊时期的农村与恋人发生肉体关系,事情败露后因羞耻而投水自尽。把姐姐当作反面教材的荒妹,因此憎恨一切男女关系。后来她决定既不接受父母安排的功利的买卖婚姻,也不要冲动的肉体关系,而要自己选择基于知识和思想的“正确”的爱情。特殊时期造成的伤痕痊愈之后,少女们又开始了自己做主恋爱和结婚的冒险。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张弦 著,中国电影出版社 1982年10月版

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路线逐渐步入正轨,出于自由意志的恋爱和结婚作为主流得以复活,人们发现:曾以为因革命而已经解决的社会性别问题,实际上悬而未决。

张洁在《爱,是不能忘记的》里描写了唯美哀伤的纯爱,三年后又在中篇小说《方舟》里写了三个经历过离婚(或是分居)的女同学,在效率优先的社会里艰难挣扎的故事。她们因为恋爱或婚姻受挫,无法迎合男性社会,以致精神被消磨殆尽。往昔“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力量仿佛消失了,女性在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中,再次面临卡罗琳·海尔布伦所说的“自身的价值要靠男性在多大程度上认可自己的魅力来决定的这个事实”这一根本问题。

在面对自身的价值由男性来决定的残酷现实时,《方舟》的女主人公们的知心人既不是异性恋的恋人,也不是父母或者子女,而是同性友人。正如前文所述,自庐隐的《海滨故人》以来,女性情谊一直是女作家的写作主题之一。逃避强制的恋爱,只想一直留在女性连带关系中的愿望,以及深知这种愿望不可能实现的绝望,对于以上情感的描写绝不是罕见的。例如《我在霞村的时候》的“我”在谈及自己和贞贞的牵绊时说“我们的关系”是“谁都不能缺少谁似的,一忽儿不见就会使人惊诧的”,故事结尾贞贞决定去延安之后,“我”满心欢喜地觉得“而且还有好一阵时日我们不会分开的”。被村子冷落的女性之间的看起来有些越矩的情谊,也许和大家期待的贞贞与夏大宝的婚事没成功有些关系。无论如何,“我”的存在确实影响了贞贞的选择,因为这导致她从和村里的男性结婚这一规范的生活方式中脱离出来。总而言之,无论是《我在霞村的时候》还是《方舟》,正是女性之间的情谊,发挥了让“自身的价值要靠男性在多大程度上认可自己的魅力来决定”这样痛苦的竞争失效的作用。

这种情谊暗示了“女性是为爱而生的性别”这种社会共识的脱轨,并有可能撼动家庭这一单位。不爱男性,也不执念于子女,把自己托付给女性间的情谊会发生什么呢?王安忆的《弟兄们》便是探讨这种界限的小说之一。两个在大学里结成“兄弟”的女性毕业后重逢,彼此间的感情也得到升温。这个故事颠覆了以往以男女恋爱为中心的女性版成长小说,提示了“为己存有的女学生”所指向的另外一个可能性。

两个主人公原先说服自己,她们彼此的牵绊是“柏拉图式的情谊”,因此很安全。然而当关系破裂之际,其中一人却喊出“我是爱你的!真的,我很爱你!”这样的心声。把两人之间的牵绊称为“爱”,这是围绕着少女与爱的故事谱系中到达的一个顶点。

尾声:

故事还在继续

少女如何为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做主,一直是女子教育发端以来中国小说持续书写的主题。以上匆匆概观了从五四前后到20世纪80年代末为止的少女叙事,这些故事的前提是自己的未来从“自管自发生”到“自己做主”的重大转换。正如前文所述,女子教育解构了女性从“女儿”到“人妇”的生存模式。也许可以这样说:拒绝包办婚姻之后,中国少女的故事不外乎讲述了从“父家”出走后如何找到下一个栖身之所的冒险经历。虽然这个“栖身之所”有时是“组织”和“祖国”,但基本上忠实于“和相爱的人组建温暖的家庭”这个浪漫恋爱的意识形态。因此,许多女性版的成长小说都是围绕男女恋爱展开的。于是,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 “软着陆”到“夫家”以迎合家人期待的少女们,只能被动地喊出“你要我怎么样呢”的疑问。

不过,对于成年女性来说,“栖身之所”不应该只限于“夫家”。20世纪80年代末,“我想怎么样呢”的自问自答慢慢取代了“你要我怎么样呢”。《弟兄们》里所描写的对婚姻生活的怀疑就是其表现之一。

当今的少女叙事也在逐渐发生变化。例如林白(1958—)、陈染(1962—)的半自传体小说中描绘的投向自己身体的视线,提示了至今为止女性文学中不曾出现的自画像。再如卫慧(1973— )、盛可以(1973—)和安妮宝贝(庆山)(1974—)的作品里出现了模仿颓废姿态,故意暴露自己缺点的少女形象。

还有新生代作家张悦然(1982—)、马金莲(1982—)、文珍(1982—)等女性作家,开始创作更为轻快的姐妹情谊故事。虽然在这里未来得及讨论,但是在中国台湾地区,少女叙事呈现出了与20世纪80年代“戒严”时期迥然不同的鲜明样貌。中国香港和马来西亚的华语文学,也描绘了与内地相异的少女形象。

中国少女的历险记,未完待续。

作者/[日]滨田麻矢

摘编/申璐

编辑/李阳

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