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全国首批!青海2地入选→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复核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推荐地区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深入细致的对2023年推荐的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相关具体工作开展复核。经相关市(县、区)自查复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市(州)审核、司法厅复核,形成拟推荐地区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调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拟推荐地区)
西宁市城西区
海西州格尔木市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外)。
受理反映时间:08:30—12:00,14:30—18:00。
如对公示对象(拟推荐地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个人反映的需进行实名登记,如实提供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反映者及时反馈相关调查核实信息。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电话:0971—8247553(传真)
电子邮箱:qinghaipufa@163.com
邮寄地址:青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西宁市南山路11号)
邮编:810000
青海省司法厅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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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责编:殷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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