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实时讯息 > 

岚皋法院:活打“八段锦”,巧解涉企纠纷“事心”双结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11:51:00    

4月25日,岚皋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灵活运用“八段锦”调解工作法,先行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涉企纠纷,既解开涉事企业“事结”,又解开了“心结”,实质解纷、案结事了。同时,减轻了企业诉累,推动了企业经营发展。

在此案件中,被告岚皋某公司在原告湖北某公司处购买了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大部分设备款,但迟迟未支付尾款,原告多次沟通联系未果后,诉至岚皋法院。

岚皋法院立案庭干警在接收案件后,研判认为,该涉企纠纷且争议不大,当事人具有调解意愿,迅速导入先行调解程序,灵活运用“八段锦”调解工作法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干警陈国蓉首先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全面梳理,理清矛盾。被告公司拖欠尾款是事实,但是被告企业在使用垃圾收集转运车设备时,原告公司通过定位设备和远程控制设备对车辆“锁车”过一次,导致被告公司当天无法作业造成损失,遂被告拒绝支付尾款。

理清矛盾后,陈国蓉迅速组织双方座谈调解,建立双向沟通平台,平衡立场。从情理出发,向原告说明其“锁车”行为对被告造成的困扰和损失,从法理出发,警示被告不履行合同约定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原告拆除定位设备和远程控制设备后,被告支付下余款项。但在原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核协议书时,出现了变故,企业法定代表人称,定位设备是由该企业下游公司安装,是随车安装的原始设备,自己无法拆除,只能拆除远程控制设备,被告拒绝,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陈国蓉耐心疏导,认真“破局”,在企业家法治恳谈室与当事人深入沟通,看清争议焦点在于双方“锁车”事件出现后产生的信任危机。为重新建立双方信任,一方面让原告说明“锁车”背后的真实原因,引导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顾虑和困难。另一方面,引导双方通过出具《说明函》《承诺函》的方式,确保不再出现“锁车”状况。

最终,当事企业双方化开心结,握手言和,原告承诺当天拆除远程控制设备,被告承诺三天内支付完尾款。在签订完调解协议后,陈国蓉持续跟进,巩固成果,见证设备的现场拆除,积极敦促被告支付相应款项。

“八段锦”调解工作法是岚皋法院立案庭法官张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八段锦”的养生智慧融入法院调解工作中,总结提炼而来。该矛盾的化解,灵活运用其四种招式,既为“僵局”破局,更力促实质一次解纷。

该纠纷的化解也充分利用了“先行调解”高效、经济、快捷等优势,为企业解决了“急难愁盼”事,减轻诉讼成本与影响,重构信任基础,保障其正常经营发展。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保障系列活动,创新完善“八段锦”调解工作法,用好常态走访、先行调解、企业家法治恳谈、诉调对接等机制手段,全力护航优化岚皋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文浩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