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株洲市交警支队对3月交通违法进行集中警示曝光
红网时刻新闻4月7日讯(通讯员 龙百惠 张人允)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大,关系每个人的出行安全,只有人人讲文明,人人守安全,才能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株洲公安交警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事故开展集中警示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让我们“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两车”典型违法曝光

【未戴头盔】3月17日,刘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搭乘文某经过黄河北路与湘山路交叉口时,两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进行叮嘱教育后,对驾驶员处以20元、乘坐人10元的罚款。

【闯红灯】3月12日,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人民中路与红港路交叉口路段时,因未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过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下,芦淞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处以50元的罚款。

【无证驾驶】3月25日,简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渌口区南江路与向阳北路交叉路段时,被正在开展“两车”整治行动的民警查处,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饮酒驾驶】3月11日,黎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醴陵市寨子岭路段时,被醴陵交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值为42mg/100ml,结果为饮酒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客货运车辆典型违法曝光

【闯红灯】3月17日,李某驾驶重型挂车行驶至醴陵市云盘山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交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疲劳驾驶】1月8日,彭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芦淞区机场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通过相关平台系统检测,发现驾驶员当天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属于疲劳驾驶,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超载】3月21日,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322国道茶陵县潞水镇大台村路段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过磅,该车辆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突出违法客货运车辆曝光

典型事故曝光

【自行车连续变道被撞 受伤还负主责】
1月14日,汤某骑行二轮自行车沿荷塘区红旗中路行驶至大坪路口向左连续变道时,与同向行驶在其左侧的易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汤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汤某骑行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安全变更车道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易某驾驶机动车未避让非机动车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以哪种交通方式出行都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骑行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从人行横道下车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