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抓什么
渔政的主要职责包括: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
组织和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
渔业资源人工增殖:
监督渔业资源的人工增殖活动。
渔业资源保护:
监督管理省辖海域和内陆跨界渔业水域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
监督伏季休渔等资源的养护措施落实。
查处违法行为:
查处违反渔业生产秩序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水生野生动物救助:
对水生野生动物实施救助。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查处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违法行为。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
指导、协调辖区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作。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水产养殖兽药使用监督管理:
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
渔业通讯管理:
组织管理渔业通讯。
渔事纠纷处理:
调查处理渔事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外,渔政还包括以下职责:
研究提出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技术进步措施和重大政策建议,起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拟订技术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拟订水域环境政策措施并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行使监督管理权并协调处理渔业事件,包括渔船、船员、渔业许可和渔业电信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的涉外渔业事件。
提出执法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
研究工业发展并提出国际贸易政策建议。
负责渔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工作并参与起草有关法律。
参与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多边、双边渔业协定,组织开展国际渔业交流与合作。
负责远洋渔业规划、项目审核和协调管理。
指导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渔业防灾减灾工作。
负责渔业统计和信息发布。
负责有关单位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渔政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渔业生产秩序的维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实施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