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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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22:14:43
起诉对方需要履行以下手续:
准备起诉状和证据资料
提起民事诉讼的,准备证据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提交起诉书及相关材料
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提交能够证明己方所述事实的证据,并按照对方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提交能够证明己方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其他相关手续
如委托他人诉讼,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委托律师诉讼,则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原告起诉、法院受理、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等。
费用预交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起诉对方需要准备充分的起诉状和证据资料,并按照法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手续,同时预交相应的诉讼费用。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