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怎么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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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05:38:18
未入住的情况下,物业费交纳的方式主要 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同时也要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具体的交纳情况:
房屋交付后未入住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即使房屋未实际入住,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因此业主不能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房屋未交付
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给业主,导致业主无法入住,那么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指出,如果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殊情况的物业费减免
有些情况下,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按照一定比例减免物业费。例如,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
另外,如果小区内有未完工的建筑,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综上所述,未入住的情况下,业主应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费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从交房之日起,即使房屋无人居住,也需要按照法定的标准交纳相关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