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应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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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3:21:55
出具收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使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出具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
复写和盖章
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错误处理
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
禁止行为
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记录和审核
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身份信息
确保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金额大写
具体的数额应使用大写,避免使用简化字或自造简化字。
时间一致
收款的时间需要具体到年月日,并确保与实际收款时间一致。
保管和诉讼时效
收据是债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的重要证据,持有人和出具人必须注意妥善保管,并在清偿时限届满后及时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以防超过诉讼时效。
收回或销毁原手续
向对方还款还物时,应当同时收回或销毁欠条,部分清偿或合同变更需要出具新手续时,应当收回原手续,防止二者变成并列关系。
这些注意事项旨在确保收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