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常识 > 

上海怎么用公积金租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23:24    

在上海使用公积金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申请人在上海市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含)。

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上海市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只能提取一套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租房行为合规:

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市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

提取流程如下:

线上申请

通过“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签备案后,在该平台申请。

线下申请

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提取频率为: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由当地住房公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

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提取公积金。

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