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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商检如何填写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2:02:01    

法定商检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填写指南:

进口商品登记

填写《种类表》内进口商品登记申请表,按下列要求逐项填写:

NO.:商检受理报验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申请登记单位:填写申请登记单位全称并盖章。

登记日期:填写申请登记当天日期。

商品编号:填写H.S编码8位数字。

数(重)量:按实际到货数(重)量填写,并加附计量单位。

进口日期:按“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填写。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的号码。

合同金额:合同中所列商品总价值,并加附货物名称。

贸易国别(或地区):进口商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

贸易方式:指“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或“其他”填写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货单位:填写收用货单位全称。

进口商品的报验

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按下列要求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应栏目,未作说明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打对号:

报验号: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的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报验单位盖章: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

报验日期:填写报验当天的日期。

发货人:合同中的卖方。

受货人:合同中的买方。

品名规格:按合同、发票所列品名规格填写,如品名太多时,只填写主要品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