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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构成失信人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10:25    

失信人员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具体情形包括: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即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

违约不支付货款: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恶意逃废债务:

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

提供虚假材料:

在相关事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

违背协议或诺言:

未遵守合同或承诺,失去信用。

妨碍或抗拒执行: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

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未按照规定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情况。

违反限制消费令:

不遵守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

失信人员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如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行为,甚至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相关个人或单位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维护自身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