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常识 > 

福利院接受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22:29    

福利院接收的人员类型包括:

无法查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这类儿童因为缺乏明确的监护关系而被福利院接收。

父母死亡或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这类儿童因为失去了父母,且没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选,所以被福利院接收。

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这类儿童因为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由福利院接收。

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这类儿童因为法院的指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监护,因此被福利院接收。

需要照料的离、退休老人、归国华侨以及老年病患者:

福利院也会接收这些需要特别照料的老人,包括“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

自费寄养的小孩:

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综上所述,福利院主要接收的是无法得到家庭照顾的儿童和老人,以及那些需要特别医疗和康复服务的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