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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未签订劳动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4:04:39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基数:

以劳动者在用工期间实际获得的工资为计算基数。

计算时间:

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至补签劳动合同之日或用工满一年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

赔偿金额:

按照上述时间段的工资总额,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者在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时,时间范围通常从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签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能支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综上所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计算关键在于确定计算基数和时间范围,然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二倍的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