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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理是什么意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1:12:47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不直接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而是通过审查一审提交的案卷材料、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并直接作出判决或裁定的一种审判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能够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适用书面审理的条件通常包括:

1. 上诉案件的事实清楚,即上诉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与被上诉人的答辩相一致,案卷材料中反映的情况基本清晰。

2. 法律规定允许,例如《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在认为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3. 不涉及复杂的事实调查或需要当庭辩论的复杂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小额诉讼程序通常不适用书面审理,而是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