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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以哪个时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5:35:39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签订合同的当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法律文书生效当日: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当日:

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备案时间:

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

交房或办理房产证时:

对于新房而言,契税的缴纳时间通常被安排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房产证的时候。

请注意,具体的缴纳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