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拆迁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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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01:25
公民在进行拆迁时,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
申请人(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资格证明
申请人(公民个人)的资格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拆迁许可证明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
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
实施强制拆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
其他相关材料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详细列出拆迁的范围、时间、方式及补偿方案等。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告知征地情况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