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补偿
定义: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或重置价。
特点:简单明了,有利于保障被拆迁方的利益,但一次性支付可能会给拆迁方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
产权调换
定义: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接受拆迁方提供的房屋作为补偿,而不再获得现金补偿。根据评估方法不同,产权调换分为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结合型补偿
定义: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特点:能够兼顾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和拆迁方的资金压力,但需要明确补偿比例和结算方式。
其他补偿方式
搬迁补助费:对于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拆迁方应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方式应根据当地政策和拆迁协议来确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同时,拆迁补偿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