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程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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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56:26
行政决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程序内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普通程序
适用条件: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程序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决定调查终结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举行听证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听证程序
适用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程序内容: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依法予以保密。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这些程序确保了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