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保留怎么处理
学籍保留的处理方法如下:
在校生学籍保留流程
收到《入伍通知书》后,携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前往学校相关部门办理。
学校在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并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享有在校生和休学的相关待遇,也不能申请其他院校。
高校新生入学资格保留
高校新生在当年9月份开学上大一的学生,若需保留入学资格,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高校审核录取资格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休学并保留学籍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意见。
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
提交所有资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报批程序,并领取保留学籍证明及《离校程序单》。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资料并办理相关异动处理。
特殊情况下的学籍保留
若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学生可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建议:
学生在办理学籍保留时,务必按照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所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若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学校沟通,确保保留学籍的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