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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案件互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01:00    

案件互诉 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共同诉讼的情形包括:

1.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2.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

此外,根据诉讼标的是否为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共同诉讼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被法院共同传唤参加诉讼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有独三(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主动参与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当中来的人)并不属于共同诉讼的范畴。

综上所述,案件互诉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诉讼,这些当事人可能因为共同的诉讼标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而共同提起诉讼。这种诉讼形态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并避免法院作出矛盾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