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外服怎么办理
公积金在外服(即异地)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办理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管理中心审核;
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异地转入
申请条件:职工因工作调转到异地,需要将之前在本地缴交的公积金转到新工作地点;
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异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接收证明、有效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或公职人员调令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持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中心柜员审核材料后,打印并出具结算票据,交职工到营业大厅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电汇手续,银行柜员核对票据后,通过电汇将职工公积金转到异地公积金中心。
异地贷款
业务咨询: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提交申请: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核实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提取公积金
出境定居的职工在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线上办理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和微信公众号申请异地转移,一步办结。
职工还可借助“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或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线上申请异地转移,无需前往柜台办理。
建议:
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利用线上渠道进行申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