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等级划分(中国城市行政等级有哪几种?)
中国城市行政等级,是国家规定的各城市所享有的行政等级,分别为正省(部)级、副部级(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准副省级。
国内不同城市拥有自身不同的行政等级,国内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普通的地级市和县级市,当然,也存在一些行政级别非常高的特殊城市。一般来说,城市的行政等级不会发生改变,但,唯一有一个城市,从 副省级城市升迁为正省级城市,这个城市就是重庆市。

正省级
国内的正省(部)级城市实际上指的就是直辖市,其城市的行政级别为正省(部)级。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新中国成立之初,实际上设立的直辖市有12个,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西安市、重庆市、广州市、武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
毫无疑问,这其中大部分的城市都会降格为省会或者普通地级市。

其中,南京市是最早降为省辖市的,时间为1952年。1953年,旅大市(1981年更名为大连市)、哈尔滨市和长春市相继被设立为直辖市。1954年迎来直辖市最大变革,11个直辖市被降为省辖市,分别是重庆市、广州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武汉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1958年,天津市又降为省辖市,为河北省省会。1967年,天津市从河北省剥离,重新恢复直辖市的身份。

副省级
国内的副省级城市现在总共为15座,10座为省会城市,5座为非省会城市。分别是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为计划单列市。

1995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明确将前述16个市定为“副省级市”,但它们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计划单列市的全称为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从名字上可以知道,计划单列市最大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地方就在经济上,其行政管理权限在省级,但5个非省会城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无需上缴省级财政,本身就属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中国计划单列市有五个,分别是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

准副省级
所谓的准副省级是相对于副省级城市而言的,实际上官方并没有这种实际的行政划分。副省级省会城市有10个,其他省会城市的就别称为准副省级。一方面是因为省会城市的特殊性,另一方面因为省会城市一把手行政级别相对较高。故而,其他省会城市就组成了准副省级城市联盟,比如郑州和长沙。

实际上现在网上有大量哪座城市将是第16座副省级城市的讨论,其中呼声最高的是兰州、郑州、苏州和昆明。但实际上,从副省级城市的发展历程来看,1994年至今,并未有任何一座城市晋升为副省级,30年的时间可能代表国家层面也未有这样的考虑,大部分网络上的臆想只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并未有哪一座城市真的能在全方面与武汉、成都、西安、深圳这些城市相比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