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治安管理 > 哪些物品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物品应当被追缴:1.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如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物品。2. 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3. 违禁品,如毒品、淫秽物品等。4. 赌具和赌资。5. 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6. 伪造、变造 时间:2025-01-12 20:44:55 « 12 »